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转发《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通知》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7〕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现将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院)、处、室根据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并于2017年5月18日将项目情况上报校纪委。
注: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附件: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