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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的通知
2017-04-26 19:15   审核人: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7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利平所作的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集中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坚持标本兼治 强化责任传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在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坚持标本兼治  强化责任传导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在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

工作报告

2017年4月24日)

张利平

同志们:

我代表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第十届纪委二次全会以及乌兰察布市第四次党代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一会儿,刘前贵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就做好今年和今后全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忠诚履行职责,坚决贯彻落实。

第一部分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校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根据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继续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校纪委专门召开会议,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两准则三条例”),要求全校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两准则和三条例”,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并加大考评及责任追究力度。校纪委制定下发了《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措施。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习实际,协助党委重新修订并与各系院、各部门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的工作,按要求备齐巡视材料和规范的佐证材料。全程督导并参与各系院各部门的述职述廉、年度考核和基层组织生活会,促进了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门召开纪委工作会议,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年各项任务,配齐配强了各党总支的纪检委员,并对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纪委机关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全校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并参与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建立了全校纪检干部QQ群,及时发布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以教育、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

一是抓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新风正气。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及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两准则三条例”。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七一”前夕,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参加了党纪党规和“两学一做”知识竞赛活动,使党员干部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抓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分系院、分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各种警示教育片,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乌兰察布市警示教育基地。请自治区纪委、市纪委领导同志为部分党员干部作党风廉政教育和学习《准则》《条例》专题报告,继续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六个一”系列教育活动,举办了廉政文化书画笔会和书画展览,各系院制作了廉政教育展板,在网站上开辟了廉政教育专栏。通过一系列活动,用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拒腐防变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教育,防止“四风”反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运用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要节点,发文要求党员干部、教师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教师的作风纪律进行专项监督,防止违反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的行为发生。

   (二)抓住重点强化监督,积极促进依法依规治校。校纪委认真落实《集宁师范学院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集宁师范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校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政策,规范招生宣传、录取、学籍注册、新生复查等工作的程序和行为,实现了招生工作零投诉,共同维护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良好形象。继续对在校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期末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巡视。坚决查处违规或作弊行为,保证了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参与监督基建、后勤的建设维修、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科研设备、校园文化设施、学生公寓等政府采购以及校内小型维修、采购、验收等多项工作,要求主管部门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防止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规范学生收费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对向学生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一律废止。对国家政策允许的收费项目,建立了严格的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标准、审批单位、投诉电话等信息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栏以及位于校园显著位置的公示牌上予以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做到了学校收费公开,学生交费明白。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教育乱收费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规定》,加强收费公开和收费管理,坚决实行收费责任制,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严防乱收费现象发生。2016年新生入学时,在学校招生网、录取通知书、报到点以及各楼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标准,公示收费许可,方便学生及家长的及时查看,并在行政楼一楼大厅常年公示。查处通报并纠正了一起系内的乱收费行为。

四是扎实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集宁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及《实施细则》,督促有关系院、部门对各项收费、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党员发展等结果进行了如期公示,保障师生和社会对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学校和各系院、部门的“一把手”负总责的校务公开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求各系院、部门落实校务公开承办人员,形成责任体系。各项需要公开的内容,要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由各单位制定公开程序和办法,认真加以落实,凡需要向师生公开的事项,必须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公示材料)向广大师生公开、公示。建立了各系院、部门校务公开(公示)资料库和信息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师资招聘和职称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按程序按规定进行。加强对教职工考勤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考勤纪律。加强对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发放的监督,保证工作公开公正规范。

   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工作。认真落实《集宁师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集宁师范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将学校的基建项目、后勤环境建设等工程列入审计范围,完成了后勤管理处2012年以来租赁资金的内部审计,规范了后勤处的财务管理。

六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对于群众举报认真落实,严格按程序调查处理,有详实的档案记录,保证每件有回音有落实。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按时回复。2016年共受理、办结各类信访举报10件。认真执行约谈制度,按程序约谈了10余名教职工,澄清了相关问题。

三、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纪检监督队伍的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的落实,推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参加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学习教育,按照校党委的实施方案,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了校党委指定的学习篇目,开展争做合格党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增强了“四个意识”,自觉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二是继续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名项党内法规文件,切实转变职能,将纪委的精力从其他工作中解脱出来,聚集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做法,切实转变方式,改进工作方法,使监督执纪更加贴近学习实际。教育引导干部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做严守纪律、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表率。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积极参加高校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学习,提高业务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纠不绝;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深不细,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履行还不到位;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主体责任缺失,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力,落实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忽视日常管理,不注重抓早抓小,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不敢较真碰硬、压力传导不够。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第二部分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校迎评促建关键之年,深入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做好今年的工作,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和纪委、市委和市纪委、高校工委和纪工委的决策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高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整改落实自治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时刻挺纪在前,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三转”,为学校迎评促建、转型发展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守纪律讲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1.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管就是厚爱,要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党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要把执行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和教学改革各项措施中,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的管理,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劝阻或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从事非法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行为作斗争,切实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今年是市委确定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市委下发了实施方案,市党建领导小组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每月25日上报学习台帐,整改台帐和问责台帐,而且成立督导组全程跟踪督导。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中坚持“六个一”学习机制并建立学习台帐、问责台帐、整改台帐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推进年活动的核心是要求聚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不经常、党员干部作风“慵懒散、奢私贪、粗拖浮、蛮横硬”两个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聚集“六个专题教育”“三个专项整治”和“十项基本制度”提出整改措施,聚集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各系院、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此外,要突出抓好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领导干部不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3. 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校纪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在党内监督体系中找准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全校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积极探索创新党内监督的方法措施,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制度,着力解决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难、下级监督弱的问题。要突出党内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年内要为所有副处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要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估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为党委选人用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拨”。“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最近,组织统战部发文要求副处以上干部集中填报领导个人有关事项,要求在4月25日前完成。大家一定要按照新的要求内容认真准确填写。如果因漏报、隐瞒不报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将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个人的提拔进步。

  4. 加强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3月份,中办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举措,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武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4月16日,中央召开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刘云山发表讲话。4月19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座谈会精神,李纪恒书记发表讲话。4月21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李纪恒书记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希望各系院各部门抓好落实。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校党委去年以来出台一系列文件,《集宁师范学院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集宁师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各系院各部门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校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进校风建设

    (一)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紧抓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讲学、就医等大肆敛财等问题。紧紧抓住教师节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和违规举办生日宴、谢师宴、升学宴等问题。五一、端午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好发通知,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切实严守纪律底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紧紧抓住教育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和评审评估评价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生严重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不仅要曝光问题、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内党办发[2015]16号),坚持“一岗双责”要求,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紧盯老问题,同时要聚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紧盯“关键少数”,深挖细查严纠,加大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力度。要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着力整治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作风拖沓、效率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加强对上级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落地的制度管住不落地的人,用较真的监督管住不较真的人,实现令行禁止。

    (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要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39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出国(境)、兼职取酬、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婚丧喜庆事宜等有关规定,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四)加大对教职工考勤的监督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的意见》和《集宁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考勤管理,整风肃纪。定期抽查、巡察教职工出勤情况,对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弄虚作假欺骗学校等行为进行通报或曝光,并追究部门领导的管理责任。

    三、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腐败

    (一)创新载体抓好廉政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校报、宣传栏等各种载体,采取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专题会议等形式 ,认真学习宣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照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党员干部、全体师生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两准则三条例”,使全校党员干部增强党规党纪意识,认真执行有关制度,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洁教育。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廉洁教育。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教育主题,重点组织好“五个一”系列活动:即每个系院办一期固定的2017版宣传教育专栏,聘请专家学者作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书画爱好者搞一次廉政书画笔会或校报出一期专版,举办一场警示教育专题会,组织一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水平廉政文化教育培训。

       (三)加强廉政文化理论创新研究,深化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要组织有研究能力、有兴趣有专长的教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带动促进学校深入研究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以创新研究的成果带动党性党风、法律法规、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形式、拓宽教育阵地,通过宗旨意识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治理念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制定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规范程序,用制度管事管人。继续落实好《集宁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集宁师范学院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运行良好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

       (五)抓住关键少数,继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顶层设计,科学配置内设机构权力,使党委的政治权、校长的行政权、纪委的监督权、教授的学术权、群众的民主权充分行使并互相制衡。切实减少主要领导对具体事务的干预,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对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系(院)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 完善制度,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基本信息和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境)、财务、招生、学生就业等重要领域的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手段,利用网络等媒体,加大发布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建立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第三方参与信息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高校纪工委的要求,依托校园网,推行无纸化办公,建设好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服务平台。

       这里强调一下关于党员规范化管理问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文《关于做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中“四个专项排查”收尾和总结工作的通知》(内组办字[2017]11号)要求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中,要把元旦春节期间对失联党员的查找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对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要从严从实,审慎对待,采取相应的党籍管理措施。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逐级建立对失联党员已经给予脱党除名(包括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停止党籍和暂未给予组织处置的党名册,并将名册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紧盯重点环节,突出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加大对各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力度。要对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密工作程序,强化监管措施,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公开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进行。加强对各类考试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二)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项收费、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教材图书采购、工程与设备验收、职称评定、人才招聘、岗位聘任、招生就业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全面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教师的敬业奉献精神。树立底线意识,严把教育部关于高校师德建设“七条底线”,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六条禁令”,对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坚决查处道德败坏、贪赃枉法、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对师德败坏行为零容忍。

    (四)加强审计监督。要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集宁师范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制定完善各项内审程序或工作流程,配齐专业审计人员。采用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内部自审和委托审计结合的办法,重点加强对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及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审计,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系(院)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审计,上半年完成对化学系、政史系的审计,下半年完成对物理系、计算机系的审计,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所有系院进行一次轮流审计。对重点部门进行专项审计,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行为。

    五、严格纪律审查落实“四种形态”,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和高校纪工委关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校纪委已经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各系院各部门抓好落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惩处套取、截留挪用、滞拨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侵吞资金等行为。开展对违规使用各种经费的治理工作,强化办公经费的公共属性,加强经费预算、核算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建立科研经费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的监管,严厉查处通过虚报、重报等手段骗取奖学金助学金的行为。加强对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的监督管理,严禁违规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发生。

    (二)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发挥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案双查,促进学校整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紧盯关键少数,重点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学术资源配置和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教材教辅选用等方面的案件。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要整合查办案件力量,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在向校党委汇报的同时向自治区高校纪工委报告制度。发挥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的作用,增强办案合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办结质量和效率。对举报问题要认真查处,分类建档,细化工作程序,完善信访举报和办理工作流程。对于查实的信访举报线索要依法依纪处理,不实的要澄清事实,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

    (四)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原则,认真贯彻《关于高等学校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教党[2016]21号),加强日常监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经常谈心交心、适时开展通报批评、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加强谈话力度、扩大函询覆盖面等方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做到违纪必究,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提高审查时效,让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内监督、深化管党治党规律的新认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深刻总结和拓展深化。“四种形态”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相辅相成、辨证统一 ,构成严密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党内监督的有效举措,既包括主体责任,也涵盖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括监督。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实践说明,主体责任是引领和前提,只要各级党组织认真实践“四种形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锋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就能改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纪律的惩戒警示作用,就能推动和保障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我们必须把握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辨正关系,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督促各级党组织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督促纪检机关聚集主业,深化“三转”,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六、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在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刘奇凡书记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具体要做到“五个过硬”,即思想要过硬、作风要过硬、素质要过硬、执行要过硬、领导要过硬。为此,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制定下发了《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应有之意,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巩固深化,是切实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客观要求,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强信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理论和各项决策,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反腐必胜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自觉忠诚于党,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坚持学思践悟,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有效性和实践性,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提素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班和市委“双休日”讲座,系统学习党章及“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业务规范制度,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补齐业务知识能力短板,提高善抓落实、综合协调、履职尽职等方面的本领素养,恪尽职守,解决弱监督、轻执纪、不问责、零办案等问题。校纪委要组织好学习《规则》等党纪党规的知识竞赛活动,参加全区高校系统的比赛。

    三是讲规矩。纪委班子要认真贯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提升班子领导决策能力的重要抓手,既坚持班子集体领导,又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班子成员之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团结,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定,认真执行纪委工作制度、议事制度、纪委委员分工和联系院系、部门等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敢于自查自纠,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党章党纪党规,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干部队伍中营造依法办事、严谨规范、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

    四是正作风。要继续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班子成员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在执行“两准则三条例”方面做到从严在先、模范遵守在前。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始终注重从细微细小处抓起,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坚决抵制“四风”等不良风气;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始终做到常修道德“高线”,恪守纪律“底线”;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积极为师生解难事、办好事,密切与师生的联系,做到为民务实。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标准,重点解决工作不实、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拖拉推诿、律己不严等问题,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清廉本色。大力倡导“五种风气”,即学习的风气、调查研究的风气、团结共事的风气、遵章守纪的风气、狠抓落实的风气。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起点、面向新的征程,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校党委的正确引领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忠诚履职、尽责担当,找准定位、有所作为,为集宁师范学院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建设成为祖国边疆亮丽风景线的明珠提供有力保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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