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转发《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7] 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是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纪委《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驻教育厅纪检组结合我区高校实际,制定了《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校纪委委员、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等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创造性开展工作,共同抓好建设年活动。
附件:《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