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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3-15 19:00   审核人: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7〕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已经校纪委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和纪委、市委和市纪委、高校工委和纪工委的决策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高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整改落实自治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标本兼治,时刻挺纪在前,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学校迎评促建、转型发展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守纪律讲规矩,严格巡视整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管就是厚爱,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党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把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确保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意见的逐一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组统部、党办、纪委)

2、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任务。按照自治区巡视组指出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一条条落实,认真总结整改,形成制度形成常态。(责任单位:组统部、党办、纪委)

3、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与各系院、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细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上半年适时召开2017年集宁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责任单位:纪委、党办)

4、加强思想宣传教育。把执行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中,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的管理,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劝阻或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从事非法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

二、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改进校风

5、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紧抓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讲学、就医等大肆敛财等问题。紧紧抓住教师节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和违规举办生日宴、谢师宴、升学宴等问题。紧紧抓住教育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和评审评估评价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生严重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曝光问题、惩处当事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肃问责。(责任单位:纪委)

   6、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聚焦作风突出问题,结合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督促领导干部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狠抓关键节点,加大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力度。(责任单位:组统部、党办、纪委)

   7、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上级关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出差出国等具体标准,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责任单位:院办、党办、纪委)

8、加大对教师从业行为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的意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范的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整风肃纪,派出督查组,进行抽查、巡察、整治,对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进行通报或曝光,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批评。(责任单位:人事处、纪委)

三、重视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9、充分利用网络、校报、宣传栏等各种载体,采取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专题会议等形式 ,认真学习宣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照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党员干部、全体师生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

10、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两准则三条例”)。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党规党纪意识,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廉洁自律。(责任单位:纪委、党办)

1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廉政文化教育主题,重点组织好“五个一”系列活动:即每个系(院)办一期固定的2017版宣传教育专栏,聘请专家学者作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书画爱好者搞一次廉政书画笔会或校报出一期专版,举办一场警示教育专题会,组织一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水平廉政文化教育培训。(责任单位:纪委、宣传部)

   12、加强廉政理论研究,深化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开展党性党风、法律法规、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形式、拓宽教育阵地,通过宗旨意识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治理念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

13、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制定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规范程序,用制度管事管人。(责任单位:纪委)

   14、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集宁师范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落实《集宁师范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办法》,抓好任务分解,列出负面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时限和要求,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体制、运行良好的机制和保障有力的制度。(责任单位:纪委、相关部门)

15、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科学配置内设机构的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特别要对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系(院)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党办、组统部、纪委)

16、加强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基本信息和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境)、财务、招生、学生就业等重要领域的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手段,利用网络等媒体,加大发布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建立教育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探索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高校纪工委的要求,依托校园网和无纸化办公,引进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院办、纪委)

四、紧盯重点环节,突出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7、加大对各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密工作程序,强化监管措施,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公开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进行。加强对各类考试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纪委)

18、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项收费、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教材图书采购、工程与设备验收、职称评定、人才招聘、岗位聘任、招生就业等重点环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预防腐败行为。(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纪委)

1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教师的奉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师德建设七条底线,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对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要坚决查处道德败坏、贪赃枉法、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对师德败坏行为零容忍。(责任单位:宣传部、相关部门、纪委)

   20、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集宁师范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制定各项内审程序或工作流程,配齐审计人员。采用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内部自审和委托审计结合的办法,重点加强对预算、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及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审计,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出台《集宁师范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办法》,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系(院)经费预算进行抽查审计,对重点部门进行专项审计,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行为。(责任单位:纪委、监审处、计财处)

五、严格纪律审查落实“四种形态”,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21、严厉惩处套取、截留、挪用、滞拨资金等行为。对教育重大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各项教育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克扣侵吞资金经费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开展对违规使用各种经费的治理工作,强化办公经费公共属性,和项目承担高校法人职责,加强经费预算、核算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建立科研经费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奖、助学金发放的监管,严厉查处通过虚报、重报等手段骗取助学金的行为。加强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的管理,理清权属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消除腐败隐患。(责任单位:纪委、监审处、计财处、相关部门)

22、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发挥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案双查,促进学校整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溢生蔓延的土壤。紧盯关键少数,重点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学术资源配置和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教材教辅选用等领域的案件。(责任单位:纪委、监审处、计财处、相关部门)

23、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整合查办案件力量,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在向校党委汇报的同时向自治区高校纪工委报告制度。发挥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的作用,增强办案合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办结质量和效率。对举报问题要认真查处,分类建档,细化工作程序,出台集宁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查实的要依法依纪处理,不实的,要澄清事实,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责任单位:纪委、监审处)

24、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掌握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要有“婆婆嘴”,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按照《校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意见》的要求,通过约谈、函询、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按要求建设专用约谈谈话室,配齐各种专用设备。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深入研究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堵塞漏洞,教育本人,警醒他人。(责任单位:纪委、监审处)

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三转”,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25、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集主业主责。围绕工作职能定位,及时调整规范内设机构,找准定位,科学履职,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坚决退出不利纪委履职的领导小组和协调议事机构,站在圈外紧盯圈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同时要严格自律,带头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秉公执纪,依法办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自觉维护纪检

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纪委、监审处)

   26、继续按照《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委员联系系(院)、部门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纪委工作,为纪委委员会认真履职、发挥好监督责任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纪委)

   27、加强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及“两准则三条例”等党规党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规矩办事,依法履职,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视野,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纪委、监审处)

   28、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之做到忠实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天涯无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对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着力打造一支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责任单位:纪委、监审处)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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