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现将我院推荐的两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如下:
2020级酒店管理一班 郝丽霞
2019级保险学一班 李佳希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19日,凡对推荐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实名制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电话:13238486392 邢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