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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通知
时间:2019-06-28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8号)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19年7月5日前完成职称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分配

本着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原则,经2019年6月28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2019年度职称申报指标分配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名正高、1名副高;

(二)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不到30%的本科专业可再推荐1名正高或副高;

(三)2018年参加评审但未通过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四)教学、实验系列必须通过教学任务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占二级学院指标;

(五)教辅、党政部门推荐申报的职称系列必须与工作岗位相对应,每个部门可推荐1名正高或副高;

(六)符合思政系列申报条件的部门可单独推荐思政系列高级1人;

(七)博士学位教师只要符合基本条件,直接申报,不占指标;

(八)中级、初级不限指标推荐。

二、职称申报流程

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特别说明:注册过的老师直接用身份证和密码登录就可以,不用重新注册)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需按下列顺序将申报材料整理排序(不需装订),一式两份。

(一)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教师系列填写);

(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A3纸、一式二份)

(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图书、档案用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四)近三年培训情况;

(五)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教师资格证书;

(七)推荐部门公示书面报告(由推荐部门提供);

(八)论文、著作、专业报告(分教学、科研两类);

)获奖成果材料(分教学、科研两类);

(十)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十一)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分教学、科研两类)

(十二)其他。

四、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时间: 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郭莉              话:0474-8989035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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