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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申报自治区教育厅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9-06-24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现就我校教师申报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廉洁自律,公正诚信,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价、评估、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

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

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6.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主要分为专业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等类型的专家。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类专家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企业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具有较强科研能力且实施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管理类专家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职务;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管理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

3)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或中层以上职务超过5年;

4)国家和自洽区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6)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专家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8年以上;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大型国有企业与医疗单位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研究方向、专业分类、发展经历、学术成就等信息,将作为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评价、评估、咨询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

(二)推荐人选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参照推荐人选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把关,精益求精、择优推荐。

(三)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抓紧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并于711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打印格式)报学校人事处。被推荐人员如有视频课件及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培训资料可一并报送。

(四)根据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情况,学校组织评选,统一报送。

联系人:吕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邮箱:jnsfxyrsc@163.com

附件:1.推荐专家汇总表

     2.专家信息表

                                 集宁师范学院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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