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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时间:2019-06-11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我校各类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学校决定开展2019届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我校参加2019届实习的本、专科生,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及组织实习工作的二级学院。要求各二级学院在总结实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实习

1.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

(1)能认真按照实习工作计划,及时、主动地与实习学校联系,并取得实习学校领导、指导教师的密切配合,带领全组实习生搞好实习工作。

(2)对实习指导工作能认真负责,了解、掌握中小学、幼儿园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教改情况,不仅能指导好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见习和教育调查研习,还能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和健康。

(3)在实习期间能深入实际,经常听课,了解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善于指导;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克服倾向性问题,实习工作效果良好,受到所在实习学校领导、教师的一致好评。

(4)及时填写、提交各项实习材料。督促实习生做好实习小结,配合二级学院按时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工作和小组实习总结;实习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5)所指导的实习小组能按学校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现象。

(6)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2.优秀实习生

(1)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努力、工作认真、团结同学、遵守纪律、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思想作风好,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目的明确,在分析和处理教材上能从实际出发,独立拟定正确完整的教案或有所创新。

(3)能较好地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学,教材熟悉,重点突出,讲清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具选用得当,教态自然,板书工整,能用普通话教学,表达能力强,演示实验规范。

(4)主动、认真、细致地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困难,改进学习方法。批改作业严肃认真,答疑正确,有启发性并能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本学科的课外活动。

(5)积极认真参加教学评议活动。能够和其他实习生开展互相听课并参加课后评议,深刻分析自己和别人的课,虚心听取别人的意。听课、评议课程节数不少于规定数,且每次听课和评议都有详细记录。

(6)能够很好地完成规定的独立授课任务和教案,整个实习过程中,教学效果好。

(7)实习生的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推荐。

(8)实习成绩优秀。

(二)专业实习

1.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

(1)能充分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制订实习进度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能及时、主动地和实习单位联系,取得实习单位领导与指导人员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受到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好评。

(3)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4)实习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生总结交流。

2.优秀实习生

(1)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2)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4)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

(5)实习生的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根据相关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推荐。

(6)实习成绩优秀。

(三)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从实习基地建设与利用、实习准备、实习过程、总结评价等几方面按照《集宁师范学院2019届实习工作评价体系(试行)》(附件6)进行评选。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

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优秀实习生的推荐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照参加各类实习学生总数的3%的比例推荐候选人(见附件5《校级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依据《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规程》《集宁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教育实习环节质量标准》和《专业实习环节质量标准》,由教务处组织检查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评选。

四、其它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坚持质量标准,宁缺毋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须填写《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申请表》(附件1);参加评优的实习生须填写《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表》(附件2)。

(三)各二级学院将优秀带队(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分别汇总并填写《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汇总表》(附件3)和《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4)

(四)优秀带队(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加盖公章、电子一份),请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10:00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申

请表》

               2.《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3.《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汇

总表》

               4.《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5.《校级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6.《集宁师范学院2019届实习工作评价体系(试行)》

                                    集宁师范学院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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