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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3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侯素馨

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集师党政办发〔2019〕3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部署,推进自治区级文明校园创建是我校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创建工作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提升我校校园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养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再推进、再落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学院)都要成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明确目标,根据《集宁师范学院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测评任务分解表》(修订版)指标体系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落实责任、细化指标,在日积月累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和整合已有的工作材料及成果,夯实任务,要切实抓实、抓细、抓好创建工作。

二、各部门(各学院)按照《集宁师范学院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测评任务分解表》(修订版)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补齐短板,对开展工作的材料进行建档。不折不扣地完成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任务,一定要在本轮创建活动中通过检查验收。

三、各部门(各学院)要根据部门统一规划,结合各自专业特点进行文明校园创建,打造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四、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全员参与、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全校师生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起来加以推进和落实,奋力达到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为顺利实现我校文明校园创建目标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力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文明校园”检查评价任务分解表(修订版)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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