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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
时间:2018-12-24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关于转发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

 

各二级学院: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63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向学院传达文件精神,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

2.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联系人:宝音,联系电话:8989121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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