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
征订工作的通知
集师教字〔2018〕22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教材按时到位,并使用高水平的教材,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范围
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各专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材及教师用书。
二、征订要求
(一)请各教学部门根据《教材工作规程》及各专业开课计划选订各门课程教材,认真填写教材征订单,并录入到教务系统。
(二)本次征订的教材只限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所选用的教材。
(三)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和公认的水平较高的教材。
(四)凡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和民族理论课等方面的教材,必须选用教育部指定和自治区统编并指定选用的教材。
(五)选用符合学生层次的教材,尤其本科专业应选用本科层次的教材。
(六)新选用的教材应填写《选用新教材审批表》、《选用新教材审批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至371170791@qq.com,纸质版要盖系章并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交到行政楼208室。
(七)凡申请选用自编教材的,主编必须为教材对应课程主讲教师,并至少有该课程两轮以上的讲授经历且有副高以上职称。若由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已列入全国大中专教材目录并已全国推广使用的,不用再申请自编教材流程,可直接申请选用新教材审批流程。
(八)对公共课教材的征订,由课程承担单位填写教材征订单。请学生所在学院与课程承担单位做好沟通并督促其进行征订,避免漏订及重复征订等情况。
(九)请各二级学院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次教材征订,并将上述材料交到教务处教材科。
三、选用新教材工作流程和选用自编教材工作流程
(一)选用新教材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选用新教材审批表》。
2.二级学院教研室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审核,提出使用意见,同意选用的,教研室主任签字并提交二级学院审核。
3.二级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提出使用意见,同意选用的,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提交教务处。
4.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进行审核,提出使用意见,同意选用的,由分管处长签字后方可选用该教材。
(二)选用自编教材工作流程
1.编写教材者提出申请,并填写《集宁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2.二级学院教研室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审核,提出使用意见,同意选用的,教研室主任签字并提交二级学院审核。
3.二级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提出使用意见,同意选用的,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提交教务处。
4.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审核,提出使用意见同意选用的,由分管处长签字后提交分管教学院长审批。
5.学校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需报学校党委分管书记审批。
四、征订流程
(一)任课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指导性文件选用合适的教材,选用教材为沿用教材的,直接选用即可;选用教材为新教材的,需填写《选用新教材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选用教材为我校教师主编的自编教材,需填写《集宁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教研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任课教师选定的教材进行讨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院教学科。
(三)二级学院教学科将各教研室审定教材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对教材种类及数量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教学科长在生成教材征订汇总表上确认签字,并报分管教学院长对各门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由教学科长送交教务处教材科。
(四)教务处教材科汇总各二级学院征订教材,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教材采购及发放事宜。
附件:1.选用新教材审批表
2.选用新教材审批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