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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30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尹晓慧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附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8]40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在我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为深入细致做好我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保卫处处长为副组长,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图书馆、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以及保卫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检查内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具体如下:

 长:刘  

副组长:马占权

 员:被检查部门负责人,保卫处工作人员

二、检查时间与地点

(一)12月6日——12月7日。检查白海校区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美术学院、计算机机房、体育馆及各楼宇配电室。

(二)12月10日——12月12日。检查泉山校区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化学与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教学中心及各楼宇配电室。

(三)12月13日。检查附中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计算机机房、体育馆及各楼宇配电室。

具体检查时间由保卫处工作人员通知。

三、检查工作联系人

(一)保卫处联系人:

白晓龙 电话:13847408969

电话:13847445606

(二)各部门、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被检查部门联系人。

(三)重点防火部门联系人:

泉山校区学生公寓:韩国栋 电话:13947448505

白海校区学生公寓:常   电话:13947417151

泉山校区餐厅:孙国庆 电话:13847407591

白海校区餐厅:杨冬梅 电话:13644746268

泉山校区化学实验室、库房:

张继征  电话:13121741185

泉山校区计算机机房:解二虎 电话:13284827608

图书馆:高娃 电话:13947456799

配电室:温晶 电话:18804748666

四、检查内容

(一)消防设施

1.检查各计算机机房内电源排布线电源线路是否合理合规,室内计算机摆放布局是否影响快速疏散要求,消防防火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规范情况,机房在使用时前后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2. 检查学生公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放易燃物和化学药品,垃圾倾倒孔道口是否按消防支队要求封闭,检查公寓铁栅栏是否能够在第一时间打开和安全锁的保养情况。

3.检查餐厅内用电、用气规范情况,油烟罩以及通风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检查图书馆应急疏散通道是否能够在需要时第一时间打开,电子阅览室、书库、自习室内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各书库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和技能。

5. 检查各教学楼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消防设施使用性质,导致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 检测已安装的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7. 检查楼层控电竖井是否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8. 检查是否违规在消防高危场所留人住宿,违规在人员集中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 检查是否违规在楼内给电动车充电。

10.检查各楼宇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二)安全管理

1.检查各二级学院、重点防火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职责。

2.是否建立健全部门逐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部门应急预案并通过日常演练逐渐完善。

3.各二级学院消防责任人及重点防火部门在岗人员是否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实操演练。

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储存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逐级负责人及管理人责任是否明确。

5.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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