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院办发〔2018〕10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各职能教辅部门、附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 中秋节:
9月24日放假。
2、 国庆节:
学校10月1日至9日放假调休,共9天。10月10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本周六日即9月15日、16日照常上班,重点做好迎接上级“两个督查”和校庆筹备工作。
9月15日上单周星期一,9月16日上单周星期二,9月30日上单周星期三的课。
9月29日,全校停课,开展庆祝建校60周年系列活动。
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
二、节日期间工作
(一)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提醒学生按时返校。
(二)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以及节日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做好白海校区值班安排及防火防盗工作。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如需临时变动,请向值班领导请假。
(三)节日期间学校行政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白海校区值班由校管委会统一安排。
请各部门于9月20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电子版发邮箱(2427816131@qq.com)。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