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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4-16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张秀文

集师教发[2018]3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和我校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赛。

一、参赛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做好参赛项目的申报工作。

2.全面启动校内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在原有校内特色竞赛的基础上,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参赛。

3.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组队参赛,跨学院团队由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

二、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5日前,参赛团队填写《集宁师范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各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二级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于6月30日前完成校级选拔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的通知》

2.集宁师范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在QQ工作群下载。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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