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调整学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7〕6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因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变动,经2017年10月25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学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党委副书记刘春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刘前贵同志负责校园综合治理、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新闻、网络舆情监控、法制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大学文化建设、共青团、学生会、社团、校友会工作。协助院长朱玉东同志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安全保卫、消防、校园网络建设维护、学生资助、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公寓管理、医疗及公共卫生工作。分管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工作部(处)、团委、网络中心、学联、校友会。联系思政教学部、数学系、中文系。任白海校区管委会主任、重特大事件应急和处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对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处)、学校安全管理处,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
党委委员、副院长许卫同志 在原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分管集宁师范学院附属实验中学。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