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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5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4-05-15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关于2014年5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经院领导同意,2014年5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将于本周六(5月17日)、周日(5月18日)举行,我院为乌兰察布市考区考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月17日(星期六)、5月18日(星期日)两天的9:00—11:30,14:00—16:30。

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5月17日(星期六)、5月18日(星期日)两天的8:30-12:30。

2.笔试考试地点: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南校区教学主楼;

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在网络教学楼一、二号楼。

3.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于2014年5月16日16:40在南校区教学主楼Z215室开考务培训会。

4.南校区教学主楼、网络教学楼一、二号楼各班学生将教室中的学习资料带走并安排好考场,5月16日18:30时后楼门封闭。

5.停(调)课安排:

5月16日(星期五)9、10节南校区停课。

南校区教学主楼:5月17日(星期六)全天停课、5月18日(星期日)第1-8节停课,9、10节照常上课。

网络教学楼:5月17日(星期六)及5月18日(星期日)第1-4节停课。5月17日(星期六)及5月18日(星期日)第5-10节正常上课。

6.请各有关部门安排好本次考试的其他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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