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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首届乌兰察布市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时间:2023-07-15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责任编辑:侯素馨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理论研究工作,展示我市法学研究新成果新成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法学会拟组织开展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论坛活动。此次首届乌兰察布市法治论坛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指导,中共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乌兰察布市法学会承办,论坛举办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论坛,聚焦市场主体,切实增强全市政法系统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形成解决问题的研究成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选题指引

(一)论文主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分论题

1.乌兰察布地区营商环境现状及对策;

2.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筑牢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3.“浦江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4.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5.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6.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思考;

7.乡村振兴之法治保障;

8.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路径思考;

10.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1.高质量发展之法治保障;

12.加强基层综合执法监督、规范基层综合执法行为;

13.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14.用优质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5.论政法系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除以上题目,可围绕五大任务、法治乌兰察布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自拟题目。

三、征文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征集论文的审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确保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论文要有创新性,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理论联系实践。

3.论文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表述准确、文风严谨,行文规范,作者要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须在25%以下,内容不得涉密,文责自负。

4.报送论文必须是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发表的文章。

5.请有意向参与的老师认真准备材料并按下格式要求排版,于2023年10月27日17:30之前将论文《首届乌兰察布法治论坛征文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 jnsykyc@126.com。

6.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不低于 5000 字。

(2)论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乌兰察布首届法治论坛”字样;首页脚注应写明:姓名、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编及 E-mail地址。

(3)正文采用Word 文本,正文前附 300 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4)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市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5)文档的名称为“乌兰察布首届法治论坛+分论题+作者姓名+论文标题”,论文正文不出现作者本人信息。

四、举办方式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审和评奖

评审组: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市委党校、集宁师范学院法学专家共同组成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审。

评选名额: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匿名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经市法学会上报,向《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推荐发表。

联系人: 石文华

联系电话: 0474-8842707 

附件 首届乌兰察布法治论坛征文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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