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现将2022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其他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
1.2022年设立的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包括自然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思想政治专项、察哈尔文化专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党建专项、三全育人工作专项、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专项,各专项不超过20项。
2.批准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将给予1—3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中,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1万元,各专项研究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在岗教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研究的项目数不超过两项。凡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研究期限及结题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项目结题采取多种形式。
1.项目主持人在该项目研究基础上申报自治区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成功,则可以以项目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2.项目主持人围绕本项目的成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且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奖励,经专家审核合格,可以用来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3.项目主持人的项目有关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生活领域,取得经济效益,经组织专家现场认定和经有关单位认定的,可以作为成果结题。
二、项目申报流程
2022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以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并统一报送材料,个人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1.报送材料包括:《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三份,汇总表一份,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jnsykyc@126.com。
2.报送时间:项目报送于2022年11月4日前结束,凡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或未按规定报送,视为未申报。
联系人:韩志强 石文华
联系电话:0474-8842707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