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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8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现将2022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其他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

1.2022年设立的科学研究项目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包括自然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思想政治专项、察哈尔文化专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党建专项、三全育人工作专项、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专项,各专项不超过20项

  2.批准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将给予13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中,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1万元,专项研究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在岗教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研究的项目数不超过两项。凡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研究期限及结题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项目结题采取多种形式。

1.项目主持人在该项目研究基础上申报自治区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成功,则可以以项目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2.项目主持人围绕本项目的成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且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奖励,经专家审核合格,可以用来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3.项目主持人的项目有关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生活领域,取得经济效益,经组织专家现场认定和经有关单位认定的,可以作为成果结题。

二、项目申报流程

2022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以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并统一报送材料,个人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1.报送材料包括:《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三份,汇总表一份,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jnsykyc@126.com。

2.报送时间:项目报送于2022114日前结束,凡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或未按规定报送,视为未申报。

联系人:韩志强   石文华

联系电话:0474-8842707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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