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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7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按照文件要求(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将纸质版相关材料于2022年10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407室。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拷贝至U盘或光盘提交;

2.“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3)纸质版2份,电子版(Word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格式)拷贝至U盘或光盘提交。

3.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sykyc@126.com。

联系人:石文华         

联系电话:0474-8842707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doc 

    附件3 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doc 

    附件4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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