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2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六)、2日(周日)、8日(周六)、9日(周日)正常休息,有教学任务的师生正常开展教学活动;10月3日至7日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上课,国庆节未休时间将增补至寒假。
二、相关要求
1.学校实行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带班值班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安排执行。值班干部要主动关注学校动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带班校领导并及时有效处理。
2.放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安排执行,严格落实本单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如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并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3.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
三、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继续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学院、各部门及附中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安排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接听、记录上级电话,确保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确保学校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确保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进行有效处置;确保假期各部门、二级学院相关工作正常运转。
(二)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持续排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防漏洞、补短板;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要不折不扣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持续做好师生人员管理。目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的局面,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持续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国庆期间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日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国庆节期间,全体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按照“非必要不离集”“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城市,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确需外出的师生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审批制度;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督促外出师生做好外出个人防护,引导师生国庆期间非必要不聚集;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人员管理的各项要求。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遇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进行联络处置。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