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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全面开放学术研讨间、教师阅览室、临摹室的通知
时间:2022-09-19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全校师生

图书馆以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创新科学研究和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目标,特开设学术研讨间、教师阅览室、临摹室,为科研和学术研讨等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良环境。

学术研讨间是为学校学术团队提供集中研讨、成果展示等学术研究的场所;教师阅览室是为全校教职工提供书籍阅览、课程研究等教学科研的场所;临摹室是为师生提供美术书籍借阅、临摹的场所。

一、使用原则

各场所实行预约申请制度,并由图书馆实行统一管理

二、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申请方式

1.各学院和教师个人均可向图书馆提出使用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需提前2天向图书馆提出预约申请;

3.如申请提出后各场所正在使用过程中,图书馆将按照申请顺序进行排序登记,并通知申请部门和人员具体的使用时间;

4.联系人:佘小芹,联系电话:13947450013。

四、场地管理

1.教师阅览室、学术研讨间、临摹室实行预约申请制度。凡符合使用条件的团队、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入指定场地。

2.图书馆负责受理各场所的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及场地分配。

3.图书馆负责各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各场所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使用人员负责管理。

5.使用人不得将场地钥匙随意交由他人保管,确保场地安全。

6.申请人根据图书馆通知和要求,如期使用各场所,其中研讨间由于场地有限,为保障各科研团队、教师团体能合理使用该场所,特规定使用期限为2—3天。审核分配后若不能如期使用,请及时自觉通知图书馆,以便调配给其他申请者使用。

7.各场所仅作学术研究使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

8.请爱护室内设施,严禁吸烟,不得进食,禁止大声喧哗,不在室内随意张贴;如有室内设施的非正常损坏,需照价赔偿。

9.使用人员离开时,请检查门窗、电源等,整理干净室内环境。

五、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由图书馆协调处理。

2.本管理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附件 图书馆学术研讨间申请表.docx


                                                             图书馆

                                                         2022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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