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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1-04-12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的一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4月15日将迎来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当前实际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宣传活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在全校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3日——4月15日

三、活动地点

  泉山校区、白海校区

四、活动对象

  集宁师范学院全体师生

五、活动意义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全校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动员了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师生国家安全教育日签名活动、发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单、利用国家安全知识展板等进行宣传教育。

责任部门:校园安全志愿者协会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日活动”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要求个人撰写学习心得。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三)利用电视、LED屏播放国家安全知识、悬挂国家安全知识横幅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至少做一条横幅)。

 责任部门: 宣传部党政办后勤基建处图书馆校园安全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四)组织全体学生进行网上国家安全知识竞赛。

 责任部门:校园安全管理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学校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于4月12日到行政楼101办公室拷贝宣传材料。

(四)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于4月20前,将各项活动纸质材料、图片、视频材料报行政楼121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33181301@QQ.com邮箱。

联系人:邓   13947439870

附件: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docx

 

    集宁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1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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