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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11-06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学生教育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运行,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1月6日-11月20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各年级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师教学工作登记表中内容落实情况,教学过程中教师备课、教授、讨论、答疑情况,平时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及是否向学生及时反馈等过程性评价情况;

2.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教师缺课情况,调课后的补课情况,要求提供各班的教学日志;

3.学生教育管理。校外走(陪)读学生信息统计情况,周六日走读学生信息统计情况;服兵役学生信息统计,退役复学学生信息统计归档情况;二级学院检查学生公寓计划及落实情况;学生日常管理材料归档情况;摸排校外违规居住情况;心理健康排查归档情况。

4.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

5.检查专业见习、实习情况。主要检查2020—2021学年度见习实习的安排和实施情况;

6.检查教学实践周开展情况。

7.专项检查。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材料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学校检查、总结反馈三个阶段。

2.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课、检查教学文件等形式了解掌握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总结材料。座谈会要做好记录。

3.评建办组织校级督导员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二)检查时间

1.第一阶段(11月6日-11月12日):各二级学院按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

2.第二阶段(11月13日-11月20日):评建办、教务处、学生处组织校内督导员和检查人员进行抽查。

3.第三阶段(11月21日-11月25日):总结反馈。评建办向二级学院反馈检查结果。

三、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大力宣传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的优秀教师和宣传、推广值得他人借鉴的好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3.各二级学院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于11月13日将自查材料(见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nsypjb@126.com(压缩文件名称请以学院名称开头),纸质版报送至评建办220室;学生教育管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251437208@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218室李欣处。

4. 评建办将检查结果形成反馈报告向二级学院反馈并向学校汇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活动情况统计表



 评建办  教务处  学生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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