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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9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学生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

2015年以来,国家禁毒办、教育部已连续5年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自治区禁毒、教育部门均认真贯彻落实,成效明显。现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的各项任务,抓好落实,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各项工作。

(一)参观一次禁毒基地及禁毒教育展览

组织学校师生参观市、区禁毒教育基地,或组织学生通过“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http://www.2-class.com/)行学习。在校园充分利用禁毒宣传素材资料、LED、各类禁毒展板、挂图、折页等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保卫处   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日——11月6日

(二)开展一次禁毒主题班会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结合新时期在校学生的特点,指导各班级进行禁毒主题班会,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增强禁毒主题班会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

(三)开展一次禁毒知识答题活动

组织开展全校禁毒知识答题比赛活动,检验宣传教育成效。

责任部门:保卫处   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7日——11月15日

(四)开展一次禁毒专题教育讲座

“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击特大洪水灾害等重大事件,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禁毒专题教育讲座。

责任部门:保卫处   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2日、13日

(五)观看一次禁毒题材影视作品

组织各二级学院观看禁毒题材的优秀影视剧、微视频、动漫作品可从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中国禁毒在线微博、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上获取),依托校园网、校园广播站、微信微博平台等渠道进行播放。

责任部门:保卫处   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2日

二、学校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周密组织、广泛宣传,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保卫处对各二级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终“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三)各二级学院与11月30日前将各项活动材料电子版发33181301@qq.com,纸质材料交行政楼121办公室。

 

活动联系人:邓伟      电话;13947439870

 

保卫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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