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发挥乌兰夫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大学生,激励大学生发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根据乌兰夫基金会的评选要求及《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20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校本科生,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选时间
各二级学院在10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
三、奖励金额
每人10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程序
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评审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环节确定最终人选上报乌兰夫基金会,乌兰夫基金会审核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五、评选要求
(一)奖学金评选工作从班级到学校需层层严审层层把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阳光下规范有效运行。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以优中选优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差额产生学院候选人,将评选过程材料、候选学生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候选人名额见附件三)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比、审议,最终确定学校候选人名单。
(三)评选结果在校网和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人选上报乌兰夫基金会。
(四)拟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获得乌兰夫奖学金。
附件一: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二: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乌兰夫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