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26号)的要求,集宁师范学院启动了2020年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我校于7月1日-7月8日对2018年立项及2018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验收。
截止6月30日,受理区级项目结题申请12项,经学校审核,准予上报结题11项,不予结题1项,已报教育厅审核;受理区级项目延期结题申请8项,准予延期一年结题,已报教育厅审核;受理校级项目结题申请17项,经学校审核,准予结题15项,不予结题2项;受理校级项目延期结题申请6项,准予延期一年结题。
不予结题和延期结题的项目,应在2021年5月底前提交结题申请,逾期未提交将做撤项处理。撤销的项目,将追回项目资助经费,从项目撤销之日起,项目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和校级各类教研、科研项目。
附件: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xlsx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