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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6-23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发布,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各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除思政专项外,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下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70%。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40周岁以上的申报者(不含思政专项)超过项目申报总量的30%,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相关课题进行评审,按比例择优报送。

二、需要特别注意的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首次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进行规范操作(见附件1)。学校进行网上初审,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上传到申报系统。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

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85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附件2811日当天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科技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nsykyc@126.com

五、技术咨询

网上申报无法获取账号以及操作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以联系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2856413  0531-89701233 0531-897013800531-89701715,也可以通过发邮件查找账号或咨询,电子邮箱:nmgkypt@163.com(发邮件时说明单位和教师姓名)。

六、项目申报详情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https://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2006/t20200623_43228.html

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1.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和审核操作手册

附件2.项目申请书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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