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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6-19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8)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我校202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含1年实习期)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教师。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课程相同或相近。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教师汉语普通话水平必须三级甲等或以上文学院授课教师汉语普通话水平必须级甲等或以上)。

)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还需参加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2019年(不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已于2019年底作废,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

)初审合格后到第二医院(原铁路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报方式以及要求

202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仍采取申请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进入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注意事项:认定机构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无误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申报时间:202061871请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提交材料

(一)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一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近两年在本校的教学业务档案(教务处盖章);

)学校与教师签订的聘任合同(复印件)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大头帖、快照等均不接受、所交照片与网上申报电子照片体检表照片必须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交学校人事处416室。为确保不因填写信息错误而耽误教师资格证的申请和发放,报送材料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28日。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照片,此照片应与体检、所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联系人:吕老师 0474-8989035

 

附件1 用户手册(申请人).docx 

附件2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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