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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校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2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按照教育厅和学校党委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www.faxuan.net 简称“法宣在线”,下同)所列学习课程。

二、学习对象

除聘用制工勤人员、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及有特殊情况,并经本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审批并上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可不参加学习的人员之外,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要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

三、学考方法

1. 日常学法: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www.faxuan.net简称“法宣在线”,下同)和“法宣在线”手机APP为载体,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积分规则方面,根据登陆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为220分,每季度积满1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即可参加本季度学法考试。

2. 年度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专题学习内容。题库题量总数达10000道以上。考试采取百分制试卷,考试时电脑从题库随机抽题生成试卷,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季度学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自2020年第二季度开展,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考试时间(即2020年6月24日—6月30日、9月23日—9月30日、12月24日—12月31日,2021年3月25日-3月31日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当季度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统一安排一次补考,每个季度的第一周是上季度的补考时间(既2020年7月1日-7月7日、2020年10月9日-10月15日、2021年1月2日-1月8日、2021年4月1日-4月7日)。考试和补考时间有变动的另行通知。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院,视为当季度学法成绩不合格。每季度考试过后积分自动清零。全年,有一个季度未达到成绩要求或成绩不及格者,则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今年将进一步强化参学参考结果的运用,学校将定期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参学参考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也要适时根据自身参学参考情况进行通报。

教职工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习考试不合格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四、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请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消息通知和学号发放等工作。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内部选派一名管理员负责相关工作。2020年的学习费用已有学校统一缴纳,学号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申请注册,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管理员负责下发账号并组织学习。对于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学的人员,请将情况报至党委宣传部,经同意可不参加本年度学习和考试。对于2020年度以后辞职、退休、离世等人员,管理员将情况报至党委宣传部后,可做失效处理或发放给新入职人员使用。

为方便账号发放、咨询及其他后续事宜通知,请相关事宜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内部选派出的管理员(有宣传委员的派宣传委员,无宣传委员的选派其他工作人员)6月4前进入微信群,

群二维码名片如下:

 

联系人:宝力 电话:18904744887邮箱: jnsfxyxcb@126.com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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