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把教育厅文件《关于推荐自治区汉语委专家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认真阅读文件,按文件要求严格推荐。推荐材料请各推荐部门统一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10:30前把电子版发送邮箱:jnsfxyrsc@163.com,纸质版报送人事处414室。
联系人:夏学利
电话:18047489305
关于推荐自治区汉语委专家库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0年5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全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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