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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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集宁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集师发[2020]85号)相关规定,国资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考核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刘志贤 葛俊峰 张晓利
国资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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