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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3-10-10 09:05   审核人:   (阅读:)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2〕43号)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活动,经班级充分酝酿,民主产生,班主任初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表决,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产生一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一名“自治区奖学金”候选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国家奖学金:陈倩影(2021级地理科学专业一班)

自治区奖学金:霍艺(2021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一班

公示期: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2日24时前将意见反馈至主教楼611办公室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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