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活动,经本学院评选细则,经班级充分酝酿,民主产生,班主任初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表决,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产生一名“乌兰夫奖学金”候选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1月21日至25日,为期五天。
沈国华 201810208127 2018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一班
注:对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向学院反映,举报电话:13847445048。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