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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04-25 09:07   审核人:   (阅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全校师生员工: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稳定,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排好假期前的安全自查及安全教育工作。各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要在假期前对所属管理范围和重点部位特别是学生宿舍、实验室开展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事件;各二级学院要在假期前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班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深入全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告知学生注意出行安全、住宿餐饮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遇到重要事情和问题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以弘扬五四精神为主题的文化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学生过积极健康有益的“五一”活动,教育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不听、不看、不围观、不参与公安部、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活动,增强政治敏感性,树立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在学生要严格遵守校各项管理规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五一”期间,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门卫人员要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盘查制度。学生处要加强公寓管理,禁止在学生宿舍留宿外人,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聚众赌博、酗酒滋事以及浏览反动、色情网站等违法活动。

三、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掌握好学生放假期间动向。班主任要准确掌握本班学生假期去向,并统计上报学院学工办,4月26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学工办上报学生处。从4月27日开始,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要每天向学院学工办报告一次本班学生情况,学工办在每晚23:00前上报学生处。各学院须于5月4日晚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学生尽快返校。

四、全校副处以上干部、团总支、学工办、班主任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一定要安排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请假手续,并保持24小时通讯开通状态,随时保持联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离岗的教师、学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假期值班、信息报送和网络舆情监管。落实好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网络中心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舆情,每日向校领导微信群报告一次信息。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把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明确职责和责任,看好门,管好人,办好事,保证假期正常休息和紧急事项顺利有序。

集宁师范学院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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