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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助教制培养实施细则
2018-12-15 15:19   审核人:   (阅读:)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工作,帮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成为教学方面的骨干力量,特制定本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新入职青年教师的培养坚持“计划进行,学用结合”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培养培训工作。通过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地理科学学院,全面提高新入职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教学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

二、培养思路

首先,坚持培养与锻炼相结合、老教师与新教师相结合,突出以思想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为重点,充分发挥学院老教师的作用,在政策倾斜适当增加津贴的前提下给任务,明确帮带责任;通过青年教师与老教师结对子,经过老教师1年的帮扶活动,提高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培养目标

经过1年时间的培养和指导,使青年教师达到相应职称的教学水平,能够独立承担两门以上的专业课程,形成适合地理科学学院特点的教学风格。

四、培养范围

新入职青年教师。

五、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1年。

六、组织机构

(一)新入职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由地理科学学院统一管理。

(二)地理科学学院成立新入职青年教师培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表1),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和考核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地理科学学院教学科负责。

(三)导师负责根据新入职青年教师所从事岗位的工作职责,制订出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和目标的培养计划,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教学科负责实施,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四)由地理科学学院领导小组推荐与导师自愿相结合原则,教学科协助为每一位新入职青年教师推荐一位指导教师(原则上1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名青年教师)。对新入职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包括教育教学、专业技术、管理和科研等)和组织能力进行指导和培养,使其尽快适应和熟悉学校、地理科学学院的工作要求。

七、培养措施和培养要求

具体按照《地理科学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执行;同时参照具体培养计划,切实落实,逐项实施。

(一)实行导师制,被培养青年教师与导师签定为期1年的指导。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学院要求,做好任课前准备,熟悉教学流程与规范,完成业务工作规定的工作量,保证教学质量。

(三)在培养期内,青年教师第一学期每月不定时听课达8学时以上(学期听课累计不得少于32学时)。需填写听课记录,由任课老师签名、地理科学学院院长确认后方为有效。学期末,需将听课表统一上交教学科,并作为青年教师定级、续聘、评聘职称等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新入职专任青年教学人员初次承担教学任务时,要求在授课前一个学期,参加由地理科学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的试讲,经评审合格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五)支持青年教师开展探索性研究,促进青年教师尽快了解和进入专业发展前沿,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今后较长时间内所要从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

八、考核办法

培养期满,领导小组对青年教师的业务知识、教学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确定是否允许承担教学任务。

九、其他

本培养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地理科学学院

                                       2018年12月15日

附表1  集宁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青年教师培养领导小组名单

长: 王培青

副组长:张         暴向平

员: 贾福平      刘彩凤  李集生  赵永峰  薛青河

地理科学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遴选执行细则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成才,同时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其将长期教学、科研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师德风范在青年教师中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要求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对青年教师在师德、教学、科研诸方面进行指导和培养,使青年教师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 培养对象

新入职青年教师

第三条 导师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 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经验,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

(三) 在本学科专业有一定造诣,在学术上有较新成果,在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经验。

(四)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教师。

第四条 导师职责

(一) 对新入职青年教师进行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教育,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学、踏实工作、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 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

(三) 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苦练教学基本功,学习和掌握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指导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教学大纲和课程体地理科学学院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 训练青年教师的实验技能和科研技能,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鼓励并指导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改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 导师在指导过程中,要认真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工作表》,指导期满应对青年教师进行评价,写出书面考核报告,上交所在教学地理科学学院备案。

第五条 导师的配备管理与考核

(一) 地理科学学院应及时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青年教师导师制采用双向选择原则,由地理科学学院领导小组确定导师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并自行聘任。原则上1名导师最多指导2名青年教师。

(二) 青年教师导师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三) 青年教师导师由地理科学学院教学科负责管理与考核。教学科要定期对青年教师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指导期满后,由地理科学学院组织的专家组通过试讲、评议教案等方式对青年教师主讲课程的能力、水平和教案质量进行考核。青年教师考核合格后,将导师工作表上交教学地理科学学院存档。

(四) 地理科学学院根据所在教学系对导师指导工作的考核结果(合格以上)记入导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 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一)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

(二)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教学科研基本技能,认真完成指导计划内容。

(三)定期就个人思想、工作和业务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与导师沟通。

(四)指导期满,由地理科学学院组织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经教务处审核后,将考核结果记入青年教师培养档案。

(五)符合规定条件的青年教师必须按要求接受指导与考核,未经导师指导的青年教师或指导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担任课程主讲工作。

                                     地理科学学院

                                           2018年12月15日      

附表1  集宁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指导青年教师记录表

                                   教研室

姓  名

性  别

学  位

技术职称

所学专业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地理科学学院2018-2019年青年教师与导师结对子一览表

学院

青年教师名称

导师姓名

培养时间

备 注

地理科学

学院

陈玮常

王培青

一年

赵志雄

贾福平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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