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会议事决策的严肃性,提高会议效率和议事决策水平,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题上会程序通知如下:
一、议题审批
(一)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般为当周周三。若因工作需要或遇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议题申报部门(学院)需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并附上会材料,由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报请校党委书记批准后上党委会。涉密议题会议材料,可在开会现场分发。
(三)议题申报部门(学院)应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程序,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泉山校区行政楼310办公室(联系人:郭英,联系电话:8989128)。
二、议题内容
(一)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议题,提交会议的材料应包括文件草案和起草说明。起草说明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起草背景及过程(300字以内);二是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300字以内);三是重点说明事项(300字以内)。标题一般为“关于……文件的起草说明”。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议题,提交会议的材料一般应由四部分内容组成:一是背景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和政策依据、上级有关要求;二是目前此项工作的现状及协调过程中提出的讨论意见、专家论证情况;三是提请会议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四是议题提出部门(学院)明确意见或倾向性意见。议题名称一般为“关于……的报告(或汇报)”。
三、议题格式
(一)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
(二)结构层次序号。第一层为“一、”3号黑体,第二层为“(一)”3号楷体,第三层为“1.”3号仿宋,第四层为“(1)”3号仿宋。正文用3号仿宋体。
(三)页面设置。文字使用word排版,内容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9磅。
(四)印章加盖。落款部门(学院)和日期上应加盖议题申报部门(学院)印章。
四、议题协调
(一)议题申报部门(学院)对向党委会汇报的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形成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并提前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二)涉及多个部门(学院)工作的议题,议题申报部门(学院)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学院)沟通,必要时提请分管校领导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报校党委书记同意后提交党委会讨论。
(三)未经协商或经过协商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议题,待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党委会审议。
五、议题审定
(一)党政办公室对议题内容、格式进行初审把关,并提出明确意见。
(二)党政办公室将审核后的议题汇总,提交校党委书记审定,审定同意后按照要求发布会议通知,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三)未履行相关程序和在报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议题,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安排下一次党委会上会。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