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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2017-12-25 15:43   审核人:

关于举行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

合唱比赛“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按照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主题党日”活动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校党委决定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谱新篇”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8日下午2:30

二、活动地点

逸夫楼多功能厅

三、活动安排

(一)走场。12月26日全天。上午安排前十个参赛队,下午安排后十一个参赛队。

(二)彩排。12月27日下午2:30,全体参赛队参加。

(三)会场座位

会场座位分为两部分,第1排到第17排为固定座位区。校领导、来宾、评委、处级干部以及各学院学生观众就坐。泉山校区各学院按照座次表标明的人数选派学生到观众席就坐,各院其余领导随队就坐,维持好会场纪律。

第18排到第24四排为流动座位区。表演完毕的队伍可就坐观看演出。

(四)比赛流程

第一项,现代服务学院表演。

第二项,校领导讲话。

第三项,正式比赛。

第四项,党群联队表演。全体起立,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第五项,颁奖。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演唱队组织好队员,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各个环节活动,确保演出效果。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校领导讲话材料,邀请来宾。

(三)承办单位安排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

(四)组织统战部全面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五)党委宣传部做好全程录像、摄像,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六)学生处、人事处做好参赛队伍资格审查工作。

(七)校长办公室配合承办单位做好会场布置、桌签摆放、音响、灯光调试等工作。

(八)未尽事宜,请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联络电话:8989029

 

                          集宁师范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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