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违禁违规物品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集中开展违禁违规物品检查行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一类:各种管制刀具;
第二类:蜡烛、酒精炉、煤炉、液化燃气具、蚊香等危险用品;
第三类:电热杯、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壶、热得快、电炉、干鞋器、电磁炉、电暖宝、电吹风、改装插排等违规电器。
二、检查形式
1、宿舍自查:
凡是宿舍存在存放或者使用上述违禁违规物品的同学,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自行处理完毕。无合适放置地方的可以统一寄存于各楼值班室。
2、集中检查:
保卫处将组织有关人员统一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以上违禁违规物品和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3、抽查:
保卫处将组织校园安全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不定期对以上安全隐患进行抽查。
三、违纪处理
10月31日前主动将违禁违规物品自行处理完毕的,不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1月1日以后发现的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保卫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