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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召开综合治理
2018-04-11 09:16 hsx  审核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教育厅3.13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紧急通知》(内教校安函[2018]13号), 4月9日下午4时,我校在泉山校区行政楼402会议室召开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刘春主持,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宣传部、保卫处、网络中心、学生处、公寓、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安排了我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内容,传达了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安全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以及《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两会”期间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督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

会议部署了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及近期校园安全稳定重点工作。传达了《集宁师范学院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对宣传月活动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一主题,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以“七五”普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盗抢、防电信诈骗、防传销、防不良网贷、防踩踏、防溺水、防赌博、防毒品、防范宗教渗透、反邪教、防暴恐、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和应急演练为重点,认真开展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演讲活动、一次安全知识讲座、一次宿舍安全教育、一次海报板报或宣传栏展示、一次逃生演练、一次安全知识竞赛等“七个一”活动,让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会上,刘春指出,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安排好宣传活动,通过学团组织、大学生社团等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我校已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认定平安校园,要以此为契机,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在手上,力争今年完成认定;要落实好《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时效,及时展示工作成果,将活动推向高潮。

刘春强调,今年恰逢自治区十四运在乌兰察布市举办,我校承办了部分赛事,安全责任重大,另外随着天气转暖,昼长夜短,学生活跃起来,要结合重大活动、重要结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管理,及时进行预警,注意舆情把握,加强正面引导,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校园设施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工湖管理,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抓牢抓小抓苗头,严防学生意外事故特别是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严防突发性事件与学生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一步落实党政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加强对困难家庭、心理健康、宗教信仰等问题的关注,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精准化水平。

最后,刘春肯定了学生工作、保卫工作的成绩,指出今年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标准高,要求严,要继续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维护学校持续稳定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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